駁回復審 是商標申請被駁回的唯一救濟途徑。
駁回復審 是指國家商標局以申請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為由駁回申請 人的注冊申請,申請人不服國家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在復審中陳述不服國家商標局駁回決定的理由,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準予申請商標初審公告的程序。